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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沙 慈 善 会 长慈文字[2006]14号 关于在长沙地区开展2006年“慈善医疗救助卡” 各区、县(市)慈善会: 当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帮助特困群众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长沙慈善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6年“慈善医疗救助卡”救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06年“慈善医疗救助卡”救助项目的实施范围为长沙地区五区四县及市内国有特困企业,项目执行时间为 二、名额分配 统一制作“慈善医疗卡”600张,市内五区每个区80张,每个县(市)40张,市本级40张,对城市低保、特困户进行救助。 三、救助对象及形式 项目资助对象限定为有病在身、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户和其它因病致贫的城市特困户。四县(市)安排城区对象实施救助。原则上采取为每个救助对象发放一张卡的形式进行。 四、定点医院: 项目定点医院为省人民医院和省荣军医院。 五、申报方式: 救助对象的确定,采取由特困对象本人申请,填写《2006年“慈善医疗救助卡”申请表》,社区(村)居委会和街道(镇)签署初步意见,区(县)慈善会签署审核意见,报市慈善会审批确定。市国有企业特困职工按所属地纳入所在区(县)救助。各区(县)慈善会审核后,统一填写《2006年“慈善会医疗救助卡”救助名册》(统一用EXCEL软件编报)送市慈善会。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慈善会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被救助对象是特困低保对象,并在 联系人:黄灿、沈韵 电话:0731-4430880 附件:1、2006年“慈善医疗救助卡”申请表(表格由各区、县复制发放) 2、2006年“慈善医疗救助卡”救助名册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民政 慈善 救助项目 通知 长沙慈善会秘书处 共印5份 |




























